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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政策解读与办理指南
一、政策解读
1. 淮南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出政策旨在方便学生就学、就业,促进人才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2.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出原籍,迁入学校所在地。
3. 学生户口迁出后,仍保留原籍户口性质,毕业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回原籍。
二、办理条件
1.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等。
2. 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均无户口在迁入地。
3. 学生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办理材料
1.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无户口在迁入地的证明材料。
5. 学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
四、办理流程
1. 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户口迁出申请,填写《户口迁移证申请表》。
2.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户口迁移证》。
3. 学生本人携带《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为学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注意事项举报 -
一、大中专学生升学户口迁出
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学校出具的接收证明,比照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升学申请户口迁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3)学校出具的接收证明(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提供)。
二、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出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当将户口迁出学生集体户。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
(一)大中专学生(户口系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户口迁往省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提供的毕业生花名册、户口专管员身份证件(学校户口专管员办理的提供);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已办理的提供);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迁往就业地的提供);
(5)毕业超过两年的,还需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
(二)大中专学生(户口在原籍)毕业户口迁往省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
(4)毕业超过两年的,需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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